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條文即將在民國112年7月1日開始施行,有關預售屋的禁止換約轉售即是以7/1為分界,7/1之後才購入的預售屋,除非符合特定的條件,否則就不能換約轉讓。而在6/30前取得的預售屋,由於政策是不溯及既往,因此即使在7/1之後一樣可以轉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