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透社在今(24)日的報導中,提到韓國將限制 Google 和 Apple 透過自家平台向其他開發商收取佣金的行為,讓兩家科技巨頭必須開放其他付費方式,而非限制單一平台內建的付費管道。在該法案上路後,將會對現有的 Google 和 Apple 獲利模式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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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國會的法治司法委員會在 24 日推動修改一項名為「反 Google 法」的電氣通信事業法,這項修法將會適用於「在應用程式商店具有壟斷地位的企業」,禁止這些企業強制收許分潤來加以限制。原因在於韓國認為這些巨頭利用他們的壟斷方式,藉此向開發商收取抽成費用。
以上法條講人話的版本,就是禁止這些商店平台強制開發者只能用平台的付款方式(應用程式內購買、In-App Purchases、IAP)來當金流管道,意味著韓國要 Google 和 Apple 必須開放開發者使用非平台方的其他付款方式。
一直以來,Google 和 Apple 在智慧型手機崛起後,在自家的應用程式商店有著一套獨有的計費方式,會向這些上傳程式的開發者收取最多 30% 的消費金額當作手續費;對許多開發商來說,30% 是一個不算便宜的價格,因此許多開發商對兩大平台的分潤機制一直是頗為不滿,但也莫可奈何。
直到今年 3 月起,Google 宣布如果是年度銷售額前 100 萬美元盈餘,系統會下修手續費門檻為 15%,為營業額較低的開發商降低一點費用,隨後 Apple 也跟上腳步宣布調降門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