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讓行人被車追撞誰要負責

今天下班騎車的時候
經過一條斑馬線時有幾個學生衝了出來
為了免得被罰6000我急忙減速
突然後面聽到刺耳的急煞聲
原來是一台小貨車差點追撞我
當時嚇了身冷汗

遵守法條的代價是差點丟了小命
我真的覺得這個法條應該要有彈性的空間
如果真的發生了肇事責任到底算誰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