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禮拜為了參加BYOC,請了一週連假 回來上班時,發現鍵盤不見了
原來是上週老闆鍵盤壞掉,臨時借我的鍵盤 用著用著覺得順手,便留著繼續使用,吩咐總務拿一把新的給我。
嗯⋯我該跟總務說,這鍵盤3980元嗎? 還是跟老闆說,那是朋友送的 有紀念價值,請還我。
長這樣子,被當399元也不奇怪